公司治理之推动与执行
本公司由企业永续办公室为公司治理权责单位,由专人负责执行及推动公司治理相关事务。本公司于114年1月20日董事会决议通过,由李瑞华协理担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并直接向董事长报告。李瑞华协理已具备公开发行公司担任财务主管职务三年以上,其资格符合法令。
-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之职务范围如下:
一、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执行进度及改善计画
二、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三、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
四、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五、协助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
六、提供董事遵循法令
七、向董事会报告其就独立董事于提名、选任时及任职期间内资格是否符合相关法令规章之检视结果。 - 八、办理董事异动相关事宜。
- 九、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等,如交易所公司治理评鑑、市场上较佳公司治理实务之趋势、国内公司治理相关法规之修订等
114年度公司治理相关业务执行情形
2. 定期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和内部稽核主管沟通会议。
3. 协助安排合适的董事进修课程,确保董事均完成年度进修时数。
4. 依照法令规定登记114年股东常会日期,并制作中英文股东会相关会议资料及年报。
5. 于114年5月8日向董事会报告前一年度公司治理执行成果、本年度状况及114年治理计画。
6. 安排及规划114年度董事会、董事成员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之内外部评估,并预计于115年1月20日提报董事会。
公司治理主管114年度之进修情形
依照法令规定,公司治理主管于董事会通过任命后,必须于任命后一年内完成18小时之进修课程,每年持续进修至少12小时。114年度公司治理主管李瑞华已完成持续进修共27小时进修课程,其内容如下:
| 进修日期 | 主办单位 | 课程名称 | 时数 |
| 114/2/24 | 社团法人中华财经发展协会 | 川普关税新政与全球经济变局 | 3 |
| 114/4/24 | 社团法人中华财经发展协会 | 川普 2.0 颠覆全球经济秩序 - 谈冲击与因应之道 | 3 |
| 114/5/13 | 社团法人台湾专案管理学会 | 董事会 vs 经营团队 | 3 |
| 114/6/10 | 臺湾证券交易所 | CDP台湾发表会-强化气候资讯揭露以提升企业气候韧性 | 3 |
| 114/7/9 | 臺湾证券交易所 | 2025国泰永续金融暨气候变迁高峰论坛 | 6 |
| 114/8/29 | 臺湾证券交易所 | CDP 对应 IFRS S2 问题解析报告发布会 | 3 |
| 114/9/26 |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 | 114年度防范内线交易宣导会 | 3 |
| 114/10/31 |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 | 114年度内部人股权交易法律遵循宣导说明会 | 3 |
114年度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政策
1.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定期会议,于本公司财务状况年度财报查核完成阶段及季合併财报核阅情形就重要之查核发现及内部缺失等事项向独立董事报告,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随时召集会议。
2. 内部稽核主管与独立董事定期会议,就稽核执行状况及内控运作情形提出报告,并当面沟通及回覆各独立董事谘询,且至少每季一次。各独立董事适时掌握公司内部稽核执行状况,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随时召集会议,或直接以电话和稽核主管联繫讨论。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沟通事项 | 沟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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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26 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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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8 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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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7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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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6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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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沟通情形摘要
| 日期 | 沟通事项 | 沟通结果 |
114/2/26审计委员会会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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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8审计委员会会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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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7审计委员会会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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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6审计委员会会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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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股东
日期:114年6月23日
| 主要股东名称 | 持有股数 | 持有比例(%) |
| 群益台湾精选高息ETF基金专户 | 28,656,000 | 6.13 |
| 元大台湾高股息低波动ETF基金专户 | 18,728,000 | 4.01 |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復华台湾科技优息ETF证券投资信託基金专户 | 15,810,000 | 3.38 |
| 华南商业银行受託保管元大臺湾价值高息ETF证券投资信託基金专户 | 14,709,000 | 3.15 |
|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 8,885,000 | 1.90 |
| 匯丰银行託管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专户 | 8,533,883 | 1.83 |
| 新制劳工退休基金 | 7,613,756 | 1.63 |
| 元大台湾高股息优质龙头基金专户 | 6,443,000 | 1.38 |
| 匯丰银行託管高盛国际公司投资专户 | 6,316,177 | 1.35 |
| 潘永中 | 6,140,046 | 1.31 |
防范内线交易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现任董事、经理人及受僱人办理防范内线交易及相关法令准则之教育宣导,对新任董事、经理人则于上任后3个月内安排教育宣导以及通知内部人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股票交易封闭期间不得于交易其股票,新任受僱人则由人力资源部于职前训练时进行教育宣导。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内部重大资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作业程序」。本公司114年度以E-mail 方式通知所有董事董事会开会日期,以及各季财务报告公告前之封闭期间如下:
| 股票交易封闭期 通知日 | 财务报告类别 | 公告日 |
| 114/4/16 | 114年第一季 | 114/5/8 |
| 114/7/15 | 114年第二季 | 114/8/7 |
| 114/10/22 | 114年第三季 | 114/11/6 |
| 114年度 |
114年度已于114年11月6日完成对现任董事、经理人及每月对受僱人进行相关教育宣导,总共163人次计82小时,宣导内容包括内线交易的适用范围及认定过程、内部重大资讯范围及保密作业、案例、法令遵循及营业祕密保謢等实务,并将课程简报与档案存放于企业内部网路系统供受僱人参考,及寄送给所有董事和经理人。